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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十堰浙江路CNG加气母站工程项目和十堰浙江路CNG加气子站工程项目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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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49 更新时间:2022年08月31日10:50:33 打印此页 关闭

中石油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十堰浙江路CNG加气母站工程项目和十堰浙江路CNG加气子站工程项目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单位名称:中石油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地理位置湖北省十堰市浙江路

程瑶

项目名称:十堰浙江路CNG加气母站工程项目和十堰浙江路CNG加气子站工程项目

项目简介:为了调整能源结构,实现能源战略安全,改善生态环境,减少大气污染,十堰市政府鼓励大力发展CNG加气站建设。

中国石油在天然气上中游有绝对的优势,但在下游终端市场份额还没有得到有效发展。压缩天然气(CNG)属于下游,大力发展CNG是中国石油主营业务的重要补充,这是中国石油发展战略目标之一。

中石油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是中国石油CNG专业化管理公司,其在2010年于十堰市成立了中石油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昆仑)。中石油昆仑先后承担了十堰浙江路CNG加气母站工程项目和十堰市浙江路CNG加气子站工程项目的建设。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0号)第十五条: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按照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根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司关于《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说明:在20175190号令实施之前,已经正式投产运行没有依法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的用人单位,安全监管部门检查发现后应当责令其限期完成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中石油昆仑所属的2个项目属于20175190号令实施之前的项目,该公司已于2021年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了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并通过专家评审。现因自己公司内部原因,委托武汉恒泰弘安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十堰浙江路CNG加气母站工程项目和十堰市浙江路CNG加气子站工程项目补做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合并出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报告。我公司接受委托后,依据项目实际情况和《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要求》(ZW-JB-2014-002)要求编制完成了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报告。

现场调查人员易攀、黄杰

时间202269

现场采样人员

时间

检测人员

时间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建设期:电焊烟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氮氧化物、臭氧、噪声、工频电场、紫外辐射、苯系物等有机溶剂等。

生产工艺过程中:硫化氢、噪声和夏季高温。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硫化氢、噪声和夏季高温

检测结果

不符合情况说明

预期效果评价

建设期间预期效果评价

1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该项目燃气生产和供应业[D45]--天然气生产和供应业[D4511]”类别。依据《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结合该项目拟采用的原辅材料、生产工艺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综合判断,确定中石油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十堰浙江路CNG加气母站工程项目和十堰浙江路CNG加气子站工程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

2 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接触水平

在采取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提出的防护措施的前提下,预测建设项目各作业人员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期接触水平能够满足国家卫生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3 职业病危害控制的预期效果

建设单位采取了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设计的防护设施后,各岗位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预计能够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建设项目在建设期或建成投入生产或使用后能够满足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2022823日,中石油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组织职业卫生专家及相关人员对《中石油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十堰浙江路CNG加气母站工程项目和十堰浙江路CNG加气子站工程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以下简称《设计专篇》)进行了审查。专家组分别听取了建设单位对工程基本情况的介绍和设计单位对《设计专篇》的汇报,经讨论形成以下意见:

一、《设计专篇》综合评审意见:

1、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对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技术材料等描述较完整、准确;2、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的分析和评价较全面、客观、准确;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型判定准确;4、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分析与评价较适当;5、对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及有关制度建设的建议符合要求;6、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针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提出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建议较合理、可行,能满足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要求;7、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结论正确。

二、《设计专篇》修改意见:

1、完善项目建设情况及概况说明;

2、进一步明确评价范围;

3、补充完善劳动者工作日写实情况说明;

4、完善应急救援措施的分析;

5、其他修改意见见专家评审意见表。

评审结论

专家组原则同意通过《设计专篇》,《设计专篇》按专家意见修改并经专家组组长签字后,归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