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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钢有限制造管理部废钢分厂创A企业综合整治项目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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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43 更新时间:2022年07月21日15:50:43 打印此页 关闭

武钢有限制造管理部废钢分厂创A企业综合整治项目

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

单位名称:武汉钢铁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武汉市青山区厂前

黄易宏

项目名称:武钢有限制造管理部废钢分厂创A企业综合整治项目

项目简介:根据青山基地规划及废钢需求测算,按20221300万吨铁产量,废钢年需求量将达到410万吨,在不考虑集中配送的前提下废钢分厂区域配送输出量约328万吨(考虑直供废钢、钢厂自循环、渣钢渣铁、闲废维持目前配送模式及比例20%);同时随着环保要求的提升,现有的废钢仓储配送体系已不满足规划期需求。为此,对现有的废钢保供体系进行系统策划与规划,通过新建废钢堆存间,封闭现有半封闭厂房及相应公辅设施改造等手段,提高低库存废钢保产极致效率,同时降低废钢保供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排放,实现经济保供、绿色保供,建设清洁高效废钢加工配送工厂。

现场调查人员易攀、黄杰

时间202267

现场采样人员

时间

检测人员

时间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建设期:矽尘、铝粉尘、岩棉粉尘、其他粉尘、水泥粉尘、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臭氧、苯、甲苯、二甲苯、汽油、甲醛、石油沥青烟、噪声、电焊弧光、振动、夏季高温、冬季低温。

生产工艺过程中:其他粉尘、氮氧化物、噪声、夏季高温、环境低温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其他粉尘、氮氧化物、噪声、夏季高温环境低温

检测结果

不符合情况说明

1)警示标识不足,且未在可研中提及.

2)未详细列支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1)拟建工程总体布局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

2)拟建工程生产工艺较先进,自动化程度高,设备布局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

3)拟建工程采光、照明、采暖、通风、空气调节设计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4)拟建工程建设施工期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矽尘、铝粉尘、岩棉粉尘、其他粉尘、水泥粉尘、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臭氧、苯、甲苯、二甲苯、汽油、甲醛、石油沥青烟、噪声、电焊弧光、振动、夏季高温、冬季低温等。通过本报告分析,项目施工单位在采取完善的防护措施,并加强日常管理,同时建设单位予以积极监督协作,可显著降低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程度。

拟建工程建成投产后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其他粉尘、氮氧化物、噪声、夏季高温、环境低温等。拟建工程运行过程中最可能发生的职业病为尘肺病、氮氧化物急性中毒、职业性噪声聋、职业性中暑、冻伤等。

根据类比检测结果及类比企业、拟建工程工艺分析,拟建工程运行过程中采用湿式抑尘,加强厂房和火焰切割密闭性,定期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作业过程中尽量实现自动化,减少人工操作,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员工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员工作业过程中正确佩戴,各评价单元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预期接触水平均符合。

5)拟建工程采取的防尘毒、减振降噪、防暑降温、防寒、防生物因素等职业病防护措施基本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6)拟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针对个人防护用品设计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7)拟建工程辅助用室设置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8)拟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的应急救援相关内容基本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但不够完善。

9)拟建工程项目职业健康监护相关内容,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要求。

10)拟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及的职业卫生管理内容基本符合我国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需要持续更新。

11)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拟建项目的行业分类为: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C4210。

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21版)》,拟建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能落实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有关防护措施和本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护对策,落实卫生工程措施,项目建成投产后,在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方面能够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

建议:

1)参考本预评价报告资料性附件8章补充措施的相关内容对工作场所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进行完善。

2)建设单位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要求》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专篇编制完成后,应当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进行评审。

3)拟建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4)部分作业需要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的,企业应对外委单位的相应资质、职业卫生管理、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进行考察,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在与外委签订合同时对职业卫生职责进行详细规定,督促外委单位为操作工人配备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并对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监督外委单位制定并遵守特种作业的操作规程;涉及探伤作业时,应委托具有职业防护条件的专业单位进行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22624日,武汉钢铁有限公司组织职业卫生专家及相关人员对《武钢有限制造管理部废钢分厂创A企业综合整治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以下简称《预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查,专家组分别听取了建设单位对工程基本情况的介绍和评价单位对预评价报告的汇报,经讨论形成以下审核意见:

一、《预评价报告》综合评审意见:

1、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对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技术材料等描述较完整,准确;

2、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的分析和评价较全面、客观、准确;

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型判定准确;

4、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分析与评价较适当;

5、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针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提出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建议较合理可行,能满足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要求,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结论正确。

二、《预评价报告》修改意见:

1、完善项目项目组成及主要工程描述;

2、完善类比职业健康监护资料分析;

3、完善通风、除尘系统的分析于评价;

4、其他见专家个人意见表。

评审结论

专家组同意通过《预评价报告》,《预评价报告》按专家组意见修改并经专家组组长签字后,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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