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码
暂无在线客服
用户中心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

浠水吉鑫风脉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分享到:
点击次数:232 更新时间:2022年10月13日16:09:22 打印此页 关闭

浠水吉鑫风脉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

单位名称:浠水吉鑫风脉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黄冈市浠水县竹瓦镇

:杨媛媛

项目名称:浠水吉鑫风脉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简介:浠水吉鑫风脉新能源有限公司浠水吉鑫风脉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拟建项目)为农光互补项目,陆地采用光伏+石榴树光伏+水稻、稻虾新型农光互补模式,坑塘采用光伏+养殖,以光伏+石榴树模式为主。拟建项目场址位于浠水县竹瓦镇,永久占地14.25亩,临时占地 2709.502亩。拟建项目规划容量为100MW,光伏方阵共有38个子方阵,共包含51.25MWp41.6MWp82.0MWp22.2MWp52.5MWp52.75MWp23.15MWp73.8MWp的方阵,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约为1237.66h,全寿命运行期内总发电量为364146.84kWh25年平均年上网电量为14565.87kWh

现场调查人员易攀、周国荣

时间202297

现场采样人员

时间

检测人员

时间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建设期:矽尘、铝粉尘、岩棉粉尘、其他粉尘、水泥粉尘、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臭氧、苯、甲苯、二甲苯、汽油、甲醛、石油沥青烟、噪声、电焊弧光、振动、夏季高温、冬季低温等。

生产工艺过程中:噪声、工频电场、夏季高温、环境低温等。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夏季高温

检测结果

不符合情况说明

评价项目

评价依据

不符合内容

建筑卫生学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

《可研》中未考虑工作场所的照度、避免间接眩光(反射眩光)的措施等方面。

辅助用室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

《可研》中未明确拟设置蹲位、小便器、淋浴头的数量。

应急救援措施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

《可研》中未提及应急救援人员的人数和培训及急救箱的配备

职业健康监护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49号)

《可研》中未提及建立职业健康检查制度、组织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职业卫生管理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

《可研》中职业卫生管理方面的内容涉及较少,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培训等具体内容均未提及。

职业卫生专项经费概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二条

《可研》中未提及职业卫生专项经费投资。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1)拟建项目总体布局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等标准规范的要求。

2)拟建项目生产工艺较先进,自动化程度高,设备布局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等标准规范的要求。

3)拟建项目采光、照明、通风、采暖设计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2008、《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的相关要求。

4)拟建项目建设施工期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矽尘、铝粉尘、岩棉粉尘、其他粉尘、水泥粉尘、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臭氧、苯、甲苯、二甲苯、汽油、甲醛、石油沥青烟、噪声、电焊弧光、振动、夏季高温、冬季低温等。通过本报告分析,项目施工单位在采取完善的防护措施,并加强日常管理,同时建设单位予以积极监督协作,可显著降低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程度。

拟建项目建成投产后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噪声工频电场夏季高温、环境低温等。拟建项目运行过程中最可能发生的职业病为职业性中暑、冻伤等。

根据类比检测结果及类比企业、拟建项目工艺分析,拟建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措施,作业人员以巡检为主,各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预期接触水平见表。

拟建项目各工种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接触浓度(强度)范围和接触水平

岗位

职业病危害因素

预期浓度(强度)范围

预期接触水平

运行检修人员

噪声

70dBA左右

80dBA

工频电场

低于500V/m

≤10%OELs

注: OELs为职业接触限值

5)拟建项目采取的减振降噪、防暑降温、防寒等职业病防护措施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等标准规范的要求。

6)拟建项目《可研》中配备的个体防护用品符合《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1部分:总则》(GB 39800.1-2020规范的要求。

7)拟建项目辅助用室设置功能齐全,但未明确拟设置数量,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等标准的相关要求。

8)拟建项目《可研》中设计的应急救援相关内容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等标准规范的要求,但不够完善

9拟建项目《可研》中未提及建立职业健康检查制度、组织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监护管理档案不符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49号)等法规的要求

10)拟建项目《可研》中职业卫生管理方面的内容涉及较少,职业卫生管理方面的具体内容均未提及,不符合《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等法规的要求,应在下一步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工作中予以完善

11)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拟建项目的行业分类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太阳能发电(D4416

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拟建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能落实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有关防护措施和本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护对策,落实卫生工程措施,项目建成投产后,在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方面能够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

建议:

1)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开展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工作。

2)拟建项目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3)部分作业需要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的,建设单位应对外委单位的相应资质、职业卫生管理、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进行考察,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在与外委签订合同时对职业卫生职责进行详细规定,督促外委单位为操作工人配备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并对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监督外委单位制定并遵守特种作业的操作规程。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22917日,浠水吉鑫风脉新能源有限公司组织职业卫生专家及相关人员对《浠水吉鑫风脉新能源有限公司浠水吉鑫风脉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以下简称《预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查,专家组分别听取了建设单位对工程基本情况的介绍和评价单位对预评价报告的汇报,经讨论形成以下审核意见:

一、《预评价报告》综合评审意见:

1、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对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技术材料等描述较完整,准确;

2、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的分析和评价较全面、客观、准确;

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型判定准确;

4、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分析与评价较适当;

5、对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及有关制度建设的建议基本符合要求;

6、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针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提出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建议较合理可行,能满足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要求;

7、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结论正确。

二、《预评价报告》修改意见

1、完善总平面布局及设备布局的说明;

2、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

3、完善补充措施及建议;

4、其他见专家个人意见表。

评审结论

专家组同意通过《预评价报告》,《预评价报告》按专家组意见修改并经专家组组长签字后,存档备查。

 

上一条:浠水吉鑫风脉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下一条:湖北诺客尖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