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做好近期和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
通知指出,当前社会经济发展按下“加速键”,各类生产经营活动和工程建设项目进入旺季,加上“五一”假期和汛期临近,车流、人流、物流和各类工商业活动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风险和不利因素增多,极易导致事故,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后半篇文章”,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省安委办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京广铁路湖南郴州段火车脱轨事故通报>的通知》(鄂安办〔2020〕13号)和《省安委办 省应急管理厅转发国务院安委办 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细抓好。
通知强调,要切实增强特殊时期抓好安全生产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清醒认识、准确把握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以及属地管理要求,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着力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深入基层和企业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从严从细抓好“五一”期间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类安全风险防范,针对性的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级责任、各类部署和各项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要督促企业强化管理、保证投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制定岗位职责清单和日常工作清单模板,推动企业将安全责任落实到车间、班组和岗位一线。
通知要求,要切实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抓实抓细抓到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精神和省、市安委会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抓好“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个专题以及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消防、道路运输、交通运输(民航、铁路、邮政、水上和城市轨道交通)和渔业船舶、城市建设、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的具体工作措施。要继续紧盯桥隧、城镇燃气、特种设备、冶金、工贸、校园、旅游、油气长输管道、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铁路(高铁)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化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要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安全检查与运营维护,确保供电、供水、供气、轨道交通、城市公交等设备设施安全运转。
通知要求,要坚持安全监管与服务企业两手抓。要严格执法,始终保持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对事故多发行业、安全法治观念淡薄的企业,必须盯紧看牢,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和停产、停建、停电、停供、扣押、查封等行政处罚措施,不能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名放松监管。要差异执法,对安全管理基础条件比较好的企业,减少执法检查频次,强化企业自律;对安全管理基础条件一般的企业,实行计划检查、明查暗访,督促其加强安全管理;对安全管理基础条件差、问题隐患突出的企业,列入重点监管范围,增加执法检查频次。要柔性执法,在坚持安全底线前提下,主动为企业减负,实施包容审慎执法,常态化开展专家指导服务,精准指导帮助解决问题。
通知要求,要加强应急管理与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坚决杜绝空岗、脱岗;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杜绝迟报、瞒报、误报、漏报。要加强对各级领导带班情况随机抽查,对无故空岗、脱岗的通报问责。加强应急救援准备,强化对辖区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队伍管理,时刻保持应急临战状态,要前置救援力量,加强值班备勤、实战演练和应急物资配备,一旦发生险情,迅速出动、快速反应、及时救援。加强舆情监测监控,发现相关舆论热点要立即核实,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防止负面炒作,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加强对用火用电用气等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识险避险等常识的宣传,提升全社会安全防范能力。督促各类企业突出重点岗位作业人员,加强全员安全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员管控风险、消除隐患和有效应对初起险情的岗位应急处置能力。